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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安公司和保安员的保密义务

文章出处:行业资讯 责任编辑:广东中安金狮安全护卫服务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发表时间:2018-07-24
  

保安公司和保安员的保密义务

         保安公司对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,应当予以保密。法律规定:“保安员不得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。”这个规定可以概括为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的保密义务。保安公司和保安员对于从事保安服务过程中所获知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,不得随意泄露,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       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,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,商业秘密作为一种市场竞争的武器,其重要性已经引起了企业越来越高的重视。而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的有序进行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,我国法律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也日益全面和具体。《保安服务管理条例》中规定了社会资本可以开办保安服务公司,这就意味着保安服务公司是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,拥有自己的商业秘密。保安服务公司在从事保安服务的过程中,不仅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,还要注意不得侵犯他人的商业秘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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